发文标题: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述职评议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8-4-3
实施时间: 2018-4-3
法规类型: 日常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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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企(事)业单位:
  《市属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述职评议办法(试行)》已经2018年3月28日市国资委第2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市 国 资 委
  2018年4月3日
  市属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述职评议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规范对企业总法律顾问的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维护出资人和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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