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的相关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18]30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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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222号)的精神,按照《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沪审改办发〔2018〕28号)的要求,健全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的相关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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