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预[2018]5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8-5-22
实施时间: 2018-5-2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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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
  为贯彻《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财预[2018]65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有效落实,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就深化完善预算执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各区财政局应当在本级人大批准预算后60日内,下达本级预算安排的对下级专项转移支付;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采用分期下达预算方式的,应当合理设定分批次下达数,最后一期的下达时间不得迟于预算执行当年的9月30日;采用先预付后结算方式的,应当按照预计数全部下达,预算年度终了后及时办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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