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反倾销案株式会社POSCO价格承诺的公告
发文文号: 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11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8-6-5
实施时间: 2018-6-5
法规类型: 反倾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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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5年7月23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5年第2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6年7月23日,调查机关发布2016年第33号公告,裁定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取向电工钢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并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2016年7月23日起,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取向电工钢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本案终裁后,该案涉案企业株式会社POS请求调查机关对其在原始反倾销调查中提出的价格承诺申请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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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株式会社POSCO关于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原产于韩国的取向电工钢产品的价格承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