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3-30
实施时间: 2018-3-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290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工商企字[2018]11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扩大登记信息采集范围
  1.工商总局修订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后,省工商局将及时下发相关文书规范。各级工商部门要按照工商总局要求,在企业注册登记环节增加“核算方式”和“从业人数”两项数据采集内容。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工商登记信息,不再重复采集。
  2.由税务部门受理企业生产经营地、生产经营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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