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低风险事项推送纳税人自我纠错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6-4
实施时间: 2018-6-4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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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纳税服务,推动纳税人自我纠错消除涉税风险,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将部分税收低风险事项直接推送纳税人先行自我纠错,纳税人纠错结果达到预期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展风险应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推送事项
  本通告所称税收低风险事项,包括自动扫描风险事项和人工分析风险事项两类。
  自动扫描风险事项,第一批共设置推送指标12项,包括:征期内未申报提醒、征期内未缴纳税(费)款提醒、逾期未申报提醒、逾期未缴纳税(费)款提醒、超标准未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醒、未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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