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能源[2018]823号
发文部门: 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8-5-31
实施时间: 2018-5-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1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能源局、物价局:
  近年来,随着我国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速度明显加快。为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加快补贴退坡,现将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
  (一)根据行业发展实际,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在国家未下发文件启动普通电站建设工作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建设。
  (二)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