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实名认证无纸化办理事项清单2.0版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5-21
实施时间: 2018-5-2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48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决定,结合税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扩大无纸化办税事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无纸化办税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第8号)附件所列事项基础上调整、增加实名认证无纸化办理的事项范围。调整增加后,实名认证可无纸化办理的事项共有9大类137项(详见附件)。
  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使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附件所列事项的,除有特殊规定外,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实名认证无纸化办理事项清单2.0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