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8-5-25
实施时间: 2018-7-1
失效时间: 2021-7-1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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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促进甩挂运输发展,提高物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现将减征挂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二、本公告所称挂车,是指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且用于载运货物的无动力车辆。
  三、对挂车产品通过标注减征车辆购置税标识进行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 标注减税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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