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会[2018]5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8-4-28
实施时间: 2018-4-28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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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集团公司,各中央管理企业、中央金融企业在津单位,市国资委,各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财会[2018]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选拔推荐组织工作做如下补充,请一并执行,并请市国资委、各区财政及国资管理部门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一、选拔范围
  在津中央管理企业、中央管理金融企业以及我市国资系统管理的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其他企业中担任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副职。
  二、申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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