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财办会[2017]23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6-2-20
实施时间: 2016-2-20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阅读人次: 284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了做好2016年度我市代理记账机构备案登记工作,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5年第27号)和江苏省财政厅主管部门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2015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
  二、备案登记办理时间:2016年3月1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doc    
2、《代理记账机构全部会计从业人员情况表》.doc    
3、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代理委托书.doc    
4、南京市各区财政局代理记账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点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