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国有股权转让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9-23
实施时间: 2014-9-23
法规类型: 国有股转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阅读人次: 30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属集团: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宁委办发[2014]64号、65号和宁政办发[2014]91号文件,优化国资布局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切实做好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和国有资本退出传统工商等业务领域工作,现就有关改革工作程序和操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实施企业改革计划
  市属集团要进一步提高对企业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做好所属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和国有资本退出传统工商等业务领域的工作。对已列入改革计划的企业,按2014年底、2015年6月和年底3个节点,以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造、资产重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