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会[2018]1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8-3-9
实施时间: 2018-3-9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222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江苏证监局,江苏银监局,江苏保监局,省国资委,财政部驻江苏专员办: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财会[2018]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至6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此表可登陆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会计司”中查阅下载。在宁企业将材料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外地企业将材料报送至当地设区市财政局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