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地方税务局关于在税务登记等领域推行实名办税有关工作事项的告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6-26
实施时间: 2017-6-2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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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税务总局文件精神,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17年6月30日起,在税务登记等领域推行实名办税,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实名办税的对象
  实名办税,是指办税人员在地税机关办理有关涉税事项时,地税机关依法依规要求其提供合法身份证件,并采集、查验及记录其身份信息。
  办税人员包括办理涉税事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授权的其他人员。
  二、实名办税的范围
  (一)未实行“一照一码&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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