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18]1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8-5-17
实施时间: 2018-5-17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83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不断增强我国在国际会计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着力培养一批符合我国会计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需要的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我部制定了《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该《方案》适用于财政部组织的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