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8-3-9
实施时间: 2018-3-9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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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省各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训的通知》(财会[2018]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至6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此表可登陆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会计司”中查阅下载。在宁单位将材料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外地单位将材料报送至当地设区市财政局会计处或者邮寄至省财政厅会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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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