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统计局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总部机构奖励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商发[2018]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3-21
实施时间: 2017-9-5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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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商务局、投促局、财政局、金融办、地税局、统计局、工商局、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国税局7部门联合制定了《山东省总部机构奖励政策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8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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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山东省总部机构(企业)认定申请表.pdf    
2.信用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