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7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18年第6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发文时间: 2018-5-2
实施时间: 2018-5-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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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神华公益基金会
  2.爱佑慈善基金会
  3.陈香梅公益基金会
  4.安利公益基金会
  5.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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