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5-15
实施时间: 2018-5-15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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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参保单位、个人:
  2018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年度申报工作于5月15日启动,缴费标准和年度申报具体办法详见附件《关于2018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和年度申报办法的通告》。现就年度申报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年度申报时间
  5月15日至6月25日
  二、在职职工工资的计算口径
  各参保单位应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月平均工资。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申报后,税务机关依据缴费文件的规定,自动生成参保单位及个人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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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关于2018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和年度申报办法的通告》.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