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政府采购工作业务流程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采函[2017]570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12-12
实施时间: 2018-1-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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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单位、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创新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积极构建智能化、结果导向型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121号)精神,我厅对现有的省级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进行了优化、简化,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及审批
  政府采购项目在实施前,采购人需在辽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采购系统”)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填报政府采购计划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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