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开票系统离线开票时长的通告
发文文号: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2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4-24
实施时间: 2018-4-2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272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规定,自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原适用17%和11%增值税税率的,税率分别下调为16%和10%。为确保自5月1日起,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正常升级,纳税人能够顺利选择使用16%和10%税率开具发票,自2018年4月24日起,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原设定离线开票时长超过3天的,统一调整为3天。
  特此通告。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2018年4月24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