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税务师事务所分所[省内]实施行政登记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4-4
实施时间: 2018-4-4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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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四川省各税务师事务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2017年第31号)第十六条规定,根据我省税务师事务所实际情况,经研究,对我省税务师事务所分所实施行政登记,现将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登记主体及条件
  办理了工商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分所,并同时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2017年第31号)第十六条规定,“税务师事务所分所的负责人应当由总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担任”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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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表.doc    
2.税务师事务所总分所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