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货物运输代理和其他运输代理业相关纳税人税收风险专项自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4-27
实施时间: 2018-4-27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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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提升税收服务质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货物运输代理和其他运输代理业相关纳税人开展税收风险专项自查。现将自查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对于纳入自查范围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会采取电话、短信或微信等方式进行告知,请予以关注。
  二、自查范围
  对2015年至2017年申报纳税情况开展自查,自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依法进行调整补税。
  三、自查完成时限及提交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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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自查结果统计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