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实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2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8-4-27
实施时间: 2018-5-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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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以下简称《信用办法》)已于2018年3月3日对外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5月1日起,《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2号)作为《信用办法》配套执行文件继续有效。海关按照《信用办法》和《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对企业实施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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