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成办函[2018]62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8-4-9
实施时间: 2018-4-9
失效时间: 2023-4-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阅读人次: 663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以下简称:《查处办法》)、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