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业务专用章的公告
发文文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4-25
实施时间: 2018-5-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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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业务办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用业务专用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
  业务专用章是办税服务厅办理即时办结业务和受理纳税人申请时,确认资料或出具税务文书使用的专用公章。其使用范围包括:
  (一)对纳税人申请办理涉税事项中即办事项提交的相应资料的确认,如纳税申报表等。
  (二)对纳税人申请办理涉税事项中即办事项需出具通知书的,如《核准停业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等。
  (三)对纳税人申请办理的非即办事项受理纳税人申请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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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业务专用章式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