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8]60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8-4-19
实施时间: 2018-4-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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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我国信息通信和航天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占用费标准
  (一)降低3000兆赫以上频段频率占用费标准。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频段,3000-4000兆赫频段由800万元/兆赫/年降为500万元/兆赫/年,4000-6000兆赫频段由800万元/兆赫/年降为300万元/兆赫/年,6000兆赫以上频段由800万元/兆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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