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保留人事[劳动]关系离岗创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人社[2016]239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9-29
实施时间: 2016-9-2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159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人社局、教育局、科技局、国资监管部门、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处: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保留人事(劳动)关系离岗创业的实施意见》(闽人社发[2015]6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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