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若干条文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18]20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8-4-20
实施时间: 2018-4-20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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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治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进行了修改,新增了相关条文如下:
  一、新增一条作为第3.1.6条:“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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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