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网上申报系统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4-20
实施时间: 2018-4-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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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升级工作现已完成,自2018年4月23日起,恢复受理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网上申报。请在办理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前,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一、应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的纳税人
  2017年度内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2017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对于外省市总机构在厦门市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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