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耕地占用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1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5-15
实施时间: 2017-6-15
法规类型: 耕地占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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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耕地占用税管理,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号)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申请批准占用应税土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
  未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二、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
  未经批准占用应税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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