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运行[2018]554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8-4-9
实施时间: 2018-4-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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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煤炭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2016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和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累计退出粗钢产能超过1.2亿吨、煤炭产能超过5亿吨,分流安置职工110余万人,2017年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6500万千瓦,提前超额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供给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行业运行状况明显好转,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取得积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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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2018年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pdf    
2.2018年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pdf    
3.2018年煤电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