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4-3
实施时间: 2018-4-1
失效时间: 2023-3-3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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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环保局,宁东环保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单位,未分设地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联合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3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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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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