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致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一封信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4-17
实施时间: 2018-4-17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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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税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2017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管办法》)正式施行,《监管办法》全面开放了涉税专业服务市场,建立健全了监管制度。为了使您和委托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特温馨提示如下:
  如果您是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您可以从事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发票领用等税务事项代理以及其他涉税服务;如果您是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除上述业务外您还可以从事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和纳税情况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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