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属企业处置“僵尸企业”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豫政办[2017]147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12-2
实施时间: 2017-12-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288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国企改革攻坚战工作部署,为推动省属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有效解决相关问题,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日
  一、关于统贷统还债务处理
  (一)坚持应统则统、可分则分、统筹兼顾、妥善处置的原则,有效解决和处理省属“僵尸企业”的统贷统还债务。河南银监局负责组织省属企业债权人委员会,协调推动银企双方统贷统还债务分割的具体工作。......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