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2017]5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7-12-18
实施时间: 2017-12-18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53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闽各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文件精神,经中央编办审核同意,现将《福建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