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国资发[2017]209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6-27
实施时间: 2017-6-27
法规类型: 薪酬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644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监管企业:
  《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分类考核暂行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国资委
  2017年6月27日
  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分类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引导促进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