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新国资发[2017]473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7-11-27
实施时间: 2017-11-27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职工持股、投资、MBO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546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关于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