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自治区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国资发[2017]478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11-20
实施时间: 2017-11-20
法规类型: 日常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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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府,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自治区国资委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发改委
  2017年11月20日
  自治区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实施意见
  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是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因企施策推进改革的基本前提,对推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具有重要作用。为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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