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证监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国资发[2017]42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9-11
实施时间: 2017-9-11
法规类型: 职工持股、投资、MBO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阅读人次: 347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资监管机构,自治区属国有企业:
  《自治区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意见》已经8月9日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专项小组第8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财政厅宁夏证监局
  2017年9月11日
  自治区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意见
  为稳妥有序推进自治区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