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深入做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建[2018]3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8-3-21
实施时间: 2018-3-21
失效时间: 2024-5-23
法规类型: 财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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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保监会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9号)等有关政策要求,组织做好2018年及以后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及以后年度保费补贴申请安排
  (一)自2018年起,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制造企业(含央企)保费补贴资金申请受理工作。制造《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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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
发文文号:工信部联重装[2024]89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2024-6-4
实施时间:2024-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