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3-27
实施时间: 2018-4-1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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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结合青岛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明确纳税信用评价时限
  (一)新设立企业在2018年4月1日以前已办理涉税事宜的,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在2018年4月30日前对其纳税信用进行联合评价;从2018年4月1日起,对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的新设立企业,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对其纳税信用及时进行联合评价。
  (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和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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