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国有“僵尸企业”处置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资发[2017]7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7-1-17
实施时间: 2017-1-17
法规类型: 广西 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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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自治区直属企业:
  《自治区本级国有“僵尸企业”处置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月17日
  自治区本级国有“僵尸企业”处置方案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6]19号)、《关于处置“僵尸企业”的实施方案》(桂工信政法[2016]92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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