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并重新公布山西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政发[2016]36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7-1
实施时间: 2016-7-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220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精神,省人民政府于2015年12月31日公布了《山西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山西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