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工商发[2017]4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7-1-18
实施时间: 2017-1-18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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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6]187号),省局决定在锦州、辽阳、铁岭地区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决策部署,将简易注销范围由企业向个体工商户延伸,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便利个体工商户退出,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资源,做实经济数据,增强个体工商户活跃度,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审慎把握。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不同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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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工商总局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工作的通知》.doc    
2.《辽宁省工商局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暂行办法》.docx    
3.《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表》.docx    
4.《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决定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