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皖国资规划[2017]157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7-9-25
实施时间: 2017-9-25
法规类型: 日常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657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投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属企业,是指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省属企业及其各级全资、控股、实际控制的子企业,在境内外以货币、实物、股权、有价证券和无形资产等实施的投资行为。本办法所称董事会是指省属企业一级公司董事会。本办法所称重大投资项目是指省属企业按照本企业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董事会研究决定的投资项目。本办法所称主业是指由省属企业发展战略规划......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