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致全区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3-29
实施时间: 2018-3-29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430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环境保护税纳税人: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各项工作的积极支持、理解与配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的贡献!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决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