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8-4-4
实施时间: 2018-4-4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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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18年4月4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我输美的1333项50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25%的关税。美方这一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严重侵犯我国合法权益,威胁我国家发展利益。
  根据我方在世界贸易组织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相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大豆、汽车、化工品等14类106项商品加征25%的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加征关税的商品为大豆、汽车、化工品等14类106项商品。征税范围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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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106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