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原产于美国及部分欧盟公司的进口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率的公告
发文文号: 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32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8-4-4
实施时间: 2018-4-12
法规类型: 反倾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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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13年1月25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3年第5号公告,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13年1月28日起5年。
  2017年2月8日,江苏德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内产业申请人)代表中国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产业向调查机关提出申请,主张终裁后美国和欧盟英力士化学拉瓦拉有限公司向中国出口的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倾销幅度加大,超过了终裁确定的反倾销税税率,要求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英力士化学拉瓦拉有限公司的进口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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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英力士化学拉瓦拉有限公司的进口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裁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