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本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资委审计[2017]37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7-11-1
实施时间: 2017-11-1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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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监管企业:
  根据《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2011年修订稿,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市国资委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下简称企业集团)合并及本部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由市国资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企业集团下属二级及二级以下子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由集团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决算审计委托方式
  2017年度决算审计委托事项和去年基本保持一致,包括审计报告、内控测评报告及财务评价书。同时结合国资国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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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委托方式明细表.xls    
2、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明材料报送要求.doc    
3、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审所名单和连续审计年限表.xls    
4、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委托工作备案报告.doc    
5-1、审计业务约定书(集团合并及本部适用.doc    
5-2、业务约定书(内控测评报告适用).doc    
5-3、财务评价业务约定书.doc